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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北省立足高质量发展,扎实履行“两统一”职责,深入实施全面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坚持土地资源要素快审批、强保障、优管理,为企业项目用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精准服务,积极助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聚焦企业所盼,推进审批“能快尽快”,积极落实“两个一律取消”要求,以提升企业、群众便捷度、满意度为目标,简化审批,推进取消自然资源政务审批申请材料55件、实行电子证照申请材料92件。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审批服务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集中清理,向社会发布公开承诺书,公布举报邮箱和监督电话。
紧盯提升建设用地审批质效,完善省市县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系统,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进一步规范报批材料和审查流程、标准,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全省用地审批业务体系,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培训交流,不断提高省市县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资源配置,强化土地资源宏观调控,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监测监管,确保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截至7月底,全省已批准建设用地11.68万亩,507个重点项目已保障428个、重点项目保障率84.42%;已供应建设用地31.38万亩,同比增加23%;已储备土地26.52万亩,同比增加57.76%,对应资产价值约1482.69亿元。
该厅围绕项目所需,推动用地“应保尽保”,跑办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省补充耕地库存指标14.57万亩,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行动,截至7月份已盘活处置21.95万亩,多途径保障项目落地。
河北省还深化“标准地”改革,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开展矿产压覆、地质灾害等事项区域综合评估事项基础上,明确控制性指标,截至7月底已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857宗、4.65万亩,促进企业“拿地即开工”,跑出项目建设投产“加速度”。深化“交地即交证”改革,加强政府部门协同,坚持审核手续前移,“交地即交证”改革已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涉及项目3457个、15.99万亩,有效减少企业时间、资料成本。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21个县(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制定印发方案,启动首批65宗、4337.2亩土地入市。推进工业用地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完善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