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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实习生 郑直
开学临近,为了指导文具等学生用品和配镜等服务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提示,以进一步规范暑期和“开学季”学生用品及相关服务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
根据最新的提示,相关服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学生用品或相关服务的价格,开展公平竞争。在销售文具等学生用品的过程中明码标价,避免出现贵的学生用品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价格变动不及时更换价签等现象。提供配镜服务时,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避免出现个别收费项目漏标、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现象。同时,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等。
此外,提示中也针对各卖场、商场、市场、眼镜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进行提示,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学生用品和相关服务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力度。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文具等学生用品和配镜等服务经营者应当认真按照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盯群众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