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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实习生 邓菲
8月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签署《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军地法院协作机制全面升级,将进一步推动军地法院政策相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依法治军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服务保障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军地法院协作机制在建军节全面升级。
这项机制好在哪?如何通过军地法院司法协作服务部队战斗力建设?建立什么样的军地法院司法协作机制,能够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
《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从五个方面给出了答案: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军地法院司法担当;立足审判职能,提升涉军案件审理质效;创新审执机制,推进涉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创新审执机制,推进涉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优化诉讼服务,深入贯彻拥军优属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军地法院协作保障。
签约仪式上,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院长对二中院长期以来在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强军兴军提供司法保障等方面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同时指出,建立司法协作机制标志着两院共商、共建、共享开启新局面、进入新阶段,法治军队建设的步伐正在加速,两院通过推进司法协作,同舟共济、协力向前,必将为强军兴军发挥更大的力量和更好的作用。
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学军表示,此次合作签约,既是对前期双方努力的阶段性成果的总结和回顾,更是两院探索完善军地司法协作路径的有效尝试。对于下一步深化推进军地法院协作,他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立足主责主业,切实增强做好军地协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依法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助力涉军矛盾纠纷联动实质性化解,不断拓展军地法院协作广度深度。